|
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规划局、工商局、城管支队联合公布了《关于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工作中涉及场地问题的处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在住宅或其他非商业性性质的场所里的生产经营行为,提出详细的处理方法。按照这一《意见》,此前信息时报报道过的可能被整治停业的众多“住宅改商用”的店铺,在各区编制的商业布点规划获批之前,仍可以留在原址继续经营。此外,除了城区内的住宅经商问题,该《意见》还首次明确了其他三种同样普遍的违规经商情况应当如何处理。
天河南等商圈或能“正名”《意见》内文表明,目前市区内多处从事住宅经商的区域,如天河南商圈、淘金坑等,有可能摆脱尴尬的处境,名正言顺的进行经商行为。但这必须依靠各区目前正在编制的商业布点规划。据悉,目前广州市政府委托各区、县级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在广泛听取周边住户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辖区商业布点规划,报城市规划部门审批。在商业布点规划尚未批准前,在城区内非商业性质的物业经商的,如无营业执照的,有关部门将坚决予以取缔。而有营业执照的则允许继续在原址经营,待商业布点规划获批后,看看该物业是否处于商业布点范围。如不符合该商业布点规划的商户,将被禁止在原址继续生产经营。
房地产业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广州各区新兴的商业圈建成不易,如天河南、淘金坑、状元坊等已经成为广州新兴消费的时尚区域,享誉颇广,而这些商圈又为当地的税收和解决就业贡献良多,有关部门不会轻易将其连根拔起,此次可能会借机将这些区域纳入商业布点范围,为其“正名”。而记者从天河区规划局了解到,目前该局正在加紧编制商业布点规划,调研工作已经结束,下一步就会转入规划编制。该局并未透露是否将天河南纳入商业布点范围。
农地年底前办证即可经商《意见》指出,用作生产经营的农村集体建设土地物业和农民宅基地物业,如果符合《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要求的,当事人应当凭有效的房屋报建批文和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申请办理有关证照。如果有市民的情况正好符合这种情况的,必须要赶在今年年底前去办理有关证照,因为在2005年12月31日后仍未办理有关证照进行生产经营的,相关部门将会予以取缔。
临建经商要看清临建期据悉,事实上广州市不少重要的商业点的建筑至今仍是临建。如珠江新城的汽车和家居建材经营场所,基本上都属于临时建筑。
根据《意见》,首次明确这两种比较特殊的物业内经商是否合法予以解释。如果用临时建筑作为生产经营场地的,应先经过规划部门审核批准,对近期城市规划影响不大的,给予延长使用期限。经同意延期使用的临时建筑物,工商部门可核发相应经营期限的营业执照。如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拆除该建筑物时,经营者应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营业执照或办理经营场所变更手续。而临建期满对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规划部门不同意延期使用的临时建筑物,相关部门应当予以取缔。因此,如有市民租用了临时建筑,应该向工商或规划部门打听该临时建筑的临建期,以免自身利益受损。
至于利用无房地产权证建筑物作为生产经营场地的处理,《意见》指出,新申请证照的,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如果是因建筑物开发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房地产项目未能确权的,禁止作为生产经营场地;因开发单位原因不能为购房者办理房地产权证的物业,如能证明其房屋来源合法的,可作为生产经营场地。如果是利用1992年以前房产证未标注使用性质的建筑物作为生产经营场地,经城市规划部门确认为商业用途的,可作为生产经营场地。
四种建筑严禁经商1、未办理任何报建手续和用地批文的建筑物;2、利用部队土地建设但未报规划部门批准同意的建筑物;3、用于公共配套设施的建筑物;4、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建筑物。
|